<p>政府法制是一本由山西出版集团主办的政法期刊,1990年创刊,旬刊。该刊严控学术质量,努力吸引高质量论文,为该行业领域发展建设与科研成果传播做贡献,欢迎大家踊跃投稿或订阅。本刊主要栏目有:本刊视点、政要专访、本刊特稿、特别报道、要案追踪、记者调查、社会档案、热点聚焦。</p>
主要栏目:暂无
读者对象:相关领域研究人员、高校师生、从业人员
预计审稿时间:1个月内
(一)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修改后,请通过本刊稿件处理系统发回修改稿。超过编辑部规定时间未修回者按自动撤稿处理。
(二)首字母缩写字时,应在首次出现时说明,给以明确的定义。无论是中文缩略词,还是外文缩略词,全文应当统一。
(三)参考文献一般列出文中出现的、正式发表的文献。按作者姓的首字母排列,文献序号用[1][2][3] ……表示。序号之后依次为作者姓名、文献题名、及文献类型标识(专著为M,学位论文为D,期刊文章为J,报纸文章为N,论文集为C)。
(四)层次标题序号: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码。序号左顶格,末位数码后不加标点,空1字排文字。
(五)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话,引号的句号在引号内;引不完整的一段话,即文字前面不是句号或文字从句中引,句号在引号外。引文最后如是感叹号、问号,一般放在后面一个引号里面。
(六)引用他人著作应依次标明作者、书名、出版社、出版时间、页码。第一版的著作无须注明版次。
(七)请在文章正文之后附上百字以内创作简历以及真实姓名、详细通联地址、手机号码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。
(八)摘要须用第三人称写法,去掉废话、套话、空话,慎用结论性、定义性的字词和语句。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过200~300字,外文摘要不宜超过250个实词。
(九)来稿如为各种基金项目资助文章,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正式规定的名称填写基金项目名称,并注明项目编号。
(十)对于英文医学专业词汇,除行业公知公用的词语外,其他均应于正文和中文摘要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中文全称,然后括号注出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,后两者间用“,”分开。